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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进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

各民族群众共享科学发展成果

作者:白春  来源:理论研究室  添加时间:2013-11-28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推进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开创了民族团结、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良好局面。

  一是大力完善少数民族基础设施。2006年,我市在全区率先设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8926亿元(其中:争取自治区资金3766万元,市直安排2712万元,各旗区安排1.2448亿元),实施了农田水利、草牧场建设、人畜饮水、电力建设、乡村道路、广播电视、贸易集市、清洁能源、危房改造、民族特色产业培育等公益性项目,有效改善了我市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逐步提高民族教育补助力度。按照“优先、重点”发展原则,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安排民族教育专项补助金5573万元,发放民族学校住校生助学金5815万元。从2007年、2010年起,先后实施了蒙语授课学生12年和15年免费教育政策。2010年起,实行民族幼儿园蒙古族幼儿免费教育、农牧业户籍蒙古族学生考入大专以上院校补助,专科生、普通本科生和重点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5000元和7000元。2012年,我市将城镇户籍蒙古族在校大学生也纳入了就学补助范围。

  三是积极夯实民族文化体育建设。加大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市各苏木乡镇办事处都成立文化站,所有的嘎查村都建起文化室,牧区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1%。大力开展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成功举办两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全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全国少数民族书画精品展等大型民族文体活动。《鄂尔多斯情愫》、《森基德玛》、《银碗》等民族歌舞、舞蹈诗先后获国家和自治区“文华奖”和“五个一”工程奖,《成吉思汗祭祀》、《鄂尔多斯婚礼》等5个项目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吉思汗查干苏鲁克大祭”和“珠拉格(马奶)节”荣获“2013中国优秀民族节庆·最具民族特色节庆奖”。

  四是不断健全民族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机制。2010年起,鄂尔多斯市户籍的农村牧区蒙古族人口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统筹资金由市财政和旗区财政各代缴一半,目前,城乡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合作医疗保险率人数达到95%以上,少数民族群众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个别旗区高达85%以上,封顶线达到13万元,伊金霍洛旗、准格尔旗从2011年开始取消了封顶线。全市农村牧区所有少数民族人口在苏木中心卫生院和嘎查卫生室就医全部享受免挂号费、减免10%以上的药费和20%以上的大型设备检查费等特殊优惠政策。2008年,鄂尔多斯市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对少数民族生态移民,当地政府给予补贴2%的个人养老统筹金,并且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

  五是妥善安排民族扶贫救济。2007年至2011年,鄂尔多斯市实施了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转移培训工程,累计投入转移培训专项资金3600万元,培训12100多人,累计转移就业9800多人,就业率达81%。从2012年开始,鄂尔多斯市以全市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设立了少数民族贫困救助金,共安排资金4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