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2018年继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作者:敖特根其木格 许二飞
来源:
添加时间:2018-04-19
为进一步提高全旗社会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建立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功能。2018年,乌审旗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8%和8.5%,达到每人每月611元和476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标准分别提高10%和8.5%,达到每人每年11000元和7440元。
2018年4月,全旗在册城镇低保户327户537人,农村低保户948户1996人,保障金实行按月补差发放(即用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减去城乡居民月平均收入,差多少补多少)。1-4月份发放城镇低保金59.3035万元,发放农村低保金213.2498万元。认定五保对象263人,第一季度发放供养金72.9万元;认定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3人,发放供养金13.5万元;认定城镇 “三无”人员35人,发放供养金1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