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前旗财政局“四举措”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作者:乌仁
来源:鄂前旗委统战部
添加时间:2017-07-31
鄂前旗财政局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扎实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积极支持民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和民族进步。
一是加强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增进民族团结进步。在“一卡通”资金发放过程中,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按民族30%以上常居人口比例,编印蒙汉双语宣传资料6000多份,按需发放;开通蒙语微信惠农政策宣传平台,及时宣传民族理论及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做到各项政策家喻户晓;加强对财政所干部职工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力度,合理安排少数民族工作人员,努力减少工作阻力,提高工作和服务质量,切实做好农村牧区的财政工作。
二是全力增收,强化财政保障,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努力培植财源,积极发展三产财源,积极争取财力支持,依法强化税费征管,继续加大外来企业属地注册、土地出让、油气企业欠费等领域的挖潜增收力度,确保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保质保量入库,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16年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1亿元,同比增长13.1%。同时科学统筹资金,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在“三保两压”的基础上,重点用于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2016年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91亿元,同比增长6.03%。其中民生支出达到22.5亿元,占总支出的75%。2017年预算安排资金1303.932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民族节日庆典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贫困户救助等,切实保证民族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我旗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有序提高和社会事业稳定发展。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的民族团结活动,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学习,重温民族团结经典,组织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等影视作品,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素养,提升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意识。同时注重双语学习,重视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活动中的宣传标语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旗的蒙古语初级培训班,加强与蒙古族群众的沟通联系,促进蒙汉民族间的交流、交往、交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农牧户家中体验蒙古族生活,学习蒙古族礼仪,真正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
四是注重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任用,着力提高素质和能力。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养和使用工作方面,尽可能予以适度放宽,建立有利于优秀民族干部脱颖而出的选用培养机制。鼓励支持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培训、学习,有效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旗财政局共有蒙古族干部人才40名,占全局干部人才的50%,合理配备蒙汉兼通工作人员,少数民族干部任职多个重要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