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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信息工作制度
      来源:市委统战部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1-16

  一、组织领导 

  1.建立责任机制。各旗区委统战部、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统战信息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指导、相关人员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结合实际,制定统战信息工作计划,确定宣传信息工作目标,从编辑、签发、报送等环节对信息工作加以规范,做到制度落实,责任到人。 

  2.强化队伍建设。各旗区委统战部统战信息专门机构至少要有1名专职信息员和1名网站维护员(可以兼职);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民委至少确定1名统战信息员;市委统战部实行全员信息员制度。 

  3.注重业务培训。市委统战部每年举办一期统战信息员培训班,不断提升信息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各旗区委统战部、市直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实际抓好统战信息员的教育培训。 

  二、信息内容及报送要求 

  4.统战信息包括:动态类、舆情类、观点类、经验类等,内容可涉及民主党派、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党外干部、港澳台侨和新社会阶层人士等工作;关于民生、时政热点、社会难点的社情民意类信息;各界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等。 

  5.信息刊物 

  中统部信息刊物:《中国统一战线》、《每日汇报》、《统战工作》、《情况交流》。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信息刊物:《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内蒙古统战工作简报》。 

  市委统战部信息刊物:《鄂尔多斯统战信息》。 

  以上信息刊物,各旗区委统战部、市直各有关部门、部内各处(室)投稿时,均报送至理论研究室邮箱ordostzb@163.com 

  6.媒体网站 

  1)各级统战系统网站 

  中央统战部: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址:http://www.zytzb.org.cn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内蒙古统一战线 

     址:http://www.nmgtzb.org 

  以上信息刊物,各旗区委统战部、市直各有关部门、部内各处(室)投稿时,均报送至理论研究室邮箱ordostzb@163.com ,审核后统一上报、发布。 

  市委统战部:鄂尔多斯统一战线 

     址:http://www.ordostzb.gov.cn 

  鄂尔多斯统一战线网站,分为23个板块,其中统战动态、基层统战、信息调研、理论园地、政策法规、统战文摘、建言献策、投稿信箱、人物风采、图片新闻和公告栏11个板块由理论研究室负责;本部介绍、部长信箱和机关党建3个板块由办公室负责;多党合作、党外知识分子和党外干部3个板块由干部处负责;港澳台海外1个板块由台办负责;民族宗教、民族风情和宗教文化3个板块由民族宗教处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和明星企业2个板块由经济统战处负责。 

  2)各级重点媒体 

  《人民日报》报送邮箱为:rmrb@peopledaily.com.cninfo@peopledaily.com.cnrm@peopledaily.com.cn 

  《内蒙古日报》报送邮箱为:qxxw2004@163.com  

  《鄂尔多斯日报》报送邮箱为:ordosribao@126.com  

  以上各级媒体网站,各旗区委统战部、市直各有关部门可自行上报。 

  7.报送任务要求。各旗区委统战部、市直各有关部门、部内各处(室)平均每月至少向研究室报送8篇(条)信息,确保被鄂尔多斯统战信息或鄂尔多斯统一战线网站“统战动态”栏目采用2篇(条)以上;各民主党派平均每月至少向研究室报送4篇(条)信息,确保被鄂尔多斯统战信息或鄂尔多斯统一战线网站“统战动态”栏目采用1篇(条)以上。如各级统战部门约稿时,随时按需上报。 

  8.严格审核把关。各旗区委统战部、市直各有关部门、部内各处(室)要严格执行信息稿件审核把关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各级统战部门在报送信息时要经过分管副部长审核。 

  9.注意信息保密。要高度重视信息保密工作,涉密稿件不得通过互联网报送。凡发生泄密情况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0.紧急信息报送。凡重大事件、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及其它与统战工作有关的重要社情民意要随发随报。特殊事件,可跟踪上报。凡因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问责。 

  11.提高信息质量。在增加编报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统战信息的质量。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突出特色、创新写法、精于提炼,力争多出有价值、有分量的精品信息和宣传稿件,增强信息实用性。 

  12.媒体发布信息统计。各旗区委统战部、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本单位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存档工作,每季度向市委统战部理论研究室上报一次统计报表,以备查评。建议信息员每天浏览相关报纸、网站,进行搜集,留存原件、复印件、网上打印件、用稿通知单等作为依据,也可以按月集中查询、统计一次。 

  三、综合考评 

  13.考评内容包括:信息报送质量及时效情况,上报信息被上级各部门采用情况及领导批示情况。 

  14.记分办法凡被中央及中央统战部、自治区党委及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市委及市委统战部作为普刊类信息采用的,每条分别记50分、20分、10分;作为动态类信息采用的,每条分别记20分、10分、5分(简讯记2分);发布在“鄂尔多斯统一战线网站”的原始信息每条记1分。凡在媒体发布信息引起中央、自治区、市领导重视、做出批示的,每条分别记50分、20分、10分。基本任务:各旗区委统战部、市直各有关部门、部内各处(室),完成每月基本报送任务的加20分,超过本制度要求数额的,另外每被采用一条加记相应分值。信息工作总积分以加权积分法取得。即:总积分=各级统战信息积分×70%+各级媒体发布信息积分×30 。网络评论、课题调研情况,作为综合考评因素予以适当参考。 

  三、督查通报 

  15.实行定期通报。市委统战部每月将对《鄂尔多斯统战信息》和《鄂尔多斯统战网站》信息采用情况向全市进行通报,并在鄂尔多斯统战网站公示。 

  16.建立奖惩机制。根据每年度《鄂尔多斯统战信息》年终通报考评结果,评选出全市统战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统战信息员及精品信息,并予以表彰。对不能完成任务的旗区和部门,年终按综合绩效考核细则扣减相应的分值,本单位及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信息员本年度不能评为统战工作先进。 

  四、稿件报送方式 

  报送邮箱:tzbxxxordos163.com 

  联系电话:8588669    

  联系人:韩云  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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